鬼故事

瓷马

  晏城城西的古玩市场,白天异常热闹,处处是讨价还价声,一个个在铺子或小摊面前流连的,多半是看了鉴宝节目后也想来捡个漏儿的门外汉,真正懂行的,不动声色,三言两语间,就能把一样看似极不起眼的物件儿带回家去,白菜价格,却是至宝。

  古玩市场在晚上六点准时关门,关了门的古玩市场在夜色下便显得冷清,只古色古香的建筑房檐上一溜红灯笼极惹眼,古玩市场对街便是夜市摊,一街之隔,一边冷清,一边热闹,对比分明。

  来吃夜市的人都在美味中沉迷,偶尔望一眼对街的大红灯笼,没甚情绪,除了在古玩城里开铺子的小老板们,他们看向大红灯笼的眼神,就像看到了情人。

  在夜市吃饭的人群中总有个熟悉的身影,熟悉到夜市的老板都已认识,与其称兄道弟,那人就是吴顺,在古玩市场里开了间小铺,铺子位置不起眼,但却往往有好货。

  这一日,吴顺与几个朋友在夜市里胡吃海喝了一通,将近十点半,摸着鼓鼓的肚皮,各自回了家去。吴顺目送着朋友们一个个离开,自己则给老板打了声招呼,晃晃悠悠的,过了马路。

  沿着古玩市场走,大门早已紧闭,吴顺哼着小曲儿,似是散步一般,晃到后门去,漫不经心的敲了两敲,不多时,小门儿竟开了,借着灯笼的光,可看见古玩市场的看门大爷警惕的朝外面看了看,确定无人后,这才关上了门。

  “都等着了?”吴顺问他。

  “早等着了,就差你一个。”

  吴顺点了点头,将手里拎着的一瓶啤酒递给了大爷:“喝白的误事,这个解解馋吧。”

  说完,又晃晃悠悠的,顺着后门延伸出的小道,七拐八拐的,进了大厅,到了自己的铺子门口。那里早已围了几个人,或站或蹲,指尖夹着的烟头燃得只剩下一点,星火奄奄。

  吴顺熟络地跟他们打了个招呼,邀他们进店,灯光亮起,可看到他们肩上都背着个大包,鼓鼓囊囊的,不知道装着什么。

  也没客套话,几个人熟练的开包,不多时,地上已堆满了大大小小的器物,瓷器居多,看样子,都是老物件儿。

  吴顺蹲在地上,挑挑拣拣。

  来古玩市场的人大多不知道,这里每隔一段时间都有一次类似的交易,都在吴顺的小店里进行,而每个月最后一天,深夜十一点,在古玩城的大厅里,会有个小型的拍卖会,就是俗称的古玩黑市,而吴顺便是连接卖家和买家的中间人。

  而吴顺今日的地位,则归功于常来他店里的时古,时古慧眼识古玩,凭着他的眼睛,帮吴顺寻觅到了不少好东西,所以吴顺慢慢也胆儿大了起来,开始进入古玩黑市。可自打去年时古莫名其妙失踪了之后,吴顺的手气便总不大好了。

  众所周知,古玩黑市里交易的宝贝来路总有些不干净,大多盗墓所得,所以不敢明目张胆摆上台面。来这里的买家自有一定社会地位,可以将宝贝洗白。

  吴顺要做的,就是挑出来开门儿的,用来拍卖,而其余的,他看上眼的,则会一番加工,放在自己店里。

  这回的东西,吴顺只捡出来了几样,一对儿祭红釉的盘,胎色很正,官窑出的无疑,恰好前不久有个收集礼器朋友托他寻的,他收了,琢磨着这月末去卖个好价钱。

  还有几块古玉,有血沁,朝代推测是春秋战国时期,吴顺也收了,那些买主里有酷爱此类古玉的人,也能大赚一笔。

  挑着捡着,吴顺眼前一亮。

  他看到的是放在角落里一个摆件儿,那是匹三彩马,蓝釉主打,造型却不同于一般的马,有些特点。

  一般塑马,多是奔跑之姿,最著名的“马踏飞燕”,又名“马超龙雀”,是青铜器,马儿荡蹄驰骋,右后蹄踏了一飞燕,飞燕展翅,惊愕回首,衬托出了马儿的雄姿。

  而这尊三彩马则不同,马儿仰面朝上,四蹄聚于胸前,口微张,眼睛澄明,做撒欢儿状。虽然吴顺隔得远,但因着它的好釉色,即便是在角落里,也能感觉到它澄澈的目光在看着自己,仿佛在邀请人一同游戏。

  无疑,这尊三彩马别具一格,几乎在看见它的那一刹那吴顺就喜欢上了它,当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他也是属马的。

  于是,这匹三彩马也被吴顺收入了囊中。

  忙活到近十二点钟,吴顺给这几个人结了账,也背了个包,和他们一道摸黑出了古玩城,回了家去。

  第二天,他打发老婆去看店,自己则睡到近中午才起来,还是被他三岁的小儿子给吵醒的。

  一整个下午,吴顺都在书房里忙活,把昨晚收到的东西分类放好,要留作黑市拍卖的,寻了好盒子装着,自己留用的,也要分个等级高低分做处理。

  吴顺还有一个本事,便是做旧,最擅长的是瓷器和玉器,他做的旧,登峰造极之时,也能骗得住行家,所以他靠着这一门手艺,也挣了不少钱。

  做旧这事情,爱好古玩的人多半不齿,可随你在古玩市场里逛一圈,哪个铺子里没有做旧的东西?于这群小老板们而言,挣钱是第一位的,他们对古玩,没有爱意。

  所以,许多好东西便是在这些人的手上毁了,让人痛惜。

  吴顺仔细挑拣了一下昨儿晚上收的古玉,找了块最好的串了绳,戴到了小儿子的脖子里,那上面的血沁最多,一丝一丝,像脉络,这种玉最能辟邪。

  小儿子很乖,坐在一旁的地板上玩小火车,安安静静的,一点也不碍吴顺的事。

  前几天刚进了一批玉挂件儿,玉是新玉,和田青料,现在的人多半追求羊脂,青料一般看不上眼,也卖不了好价钱,所以只能做旧。

  整整一个下午,吴顺都在捣鼓这些玉,他能给做上皮或者包上糖色,或者经过特殊处理,粘上他从盗墓者那里买来的尸泥,伪装成墓葬玉器,摆进柜台里,就能晃了那些有一定鉴定知识的“二把刀”。

  而这些做旧,都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一旦玉料做旧上身,想要将它再洗回原来的模样,那是不可能的,这无疑是毁了一块玉。

  而对于瓷器,经过酸“咬”土“喂”,做出带颜色的开片,新瓷摇身变作旧瓷,也再回不了以前的模样。

  可吴顺不觉得这有什么,甚至对自己的手艺洋洋得意,他迷恋这种以假乱真的过程。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只听得书房里钟表指针走动的声音,以及小儿子嘴里发出的模仿火车行进的“逛吃逛吃”声,吴顺沉浸在自己的工作里,忘乎所以。

  毕竟是三岁的小孩儿,小儿子玩腻了火车,眼珠子滴溜溜一转,落到了书房的博古架上,那匹三彩马正保持着撒欢儿的姿势,与他对望。

  一人一马,四目相对。山海秘闻录:www。shanhaimiwen。com

  就在一刹那间,小儿子看到马儿冲自己狡黠地眨了眨眼睛,像是在邀请他一同玩耍。

  他立刻眉开眼笑,蹒跚着跑了过去。

  三彩马放的位置很高,小儿子够不到,只能踮着脚,巴巴儿的望着它。

  此时此刻,吴顺正在给手中的玉上尸泥。

  忽然手上一个打滑,玉掉在铺了绒布的桌子上,那尸泥自然也粘在了白色绒布上。

  吴顺心里暗骂了一句,正要将玉拿起,身后却传来一个奶声奶气吐字不清的声音:“爸爸,他说该停下了。”

  “宝儿乖,先到一边儿玩儿去,爸爸在工作。”

  小儿子却不依不饶,颠儿颠儿的跑到他身边,小手抓着他的衣服,晃啊晃:“爸爸,他真的在说话。”

  吴顺手中的动作停了下来,扭头看着小儿子:“哪有人在说话。”

  小儿子指了指博古架上的三彩马:“它说的,这些石头会疼的,爸爸该停下了。”

  “胡说什么,”吴顺瞟了三彩马一眼:“宝儿,那是唐三彩,是瓷器,不会说话的。”

  小儿子却很委屈:“可是我明明听见了啊。”

  吴顺不耐烦的摆了摆手:“宝儿,你先到外面玩儿,爸爸再有一会儿就好了,等下带你出去吃关东煮好不好?”

  说罢,便继续给玉上尸泥,再不理睬儿子。

  小家伙气鼓鼓的哼了一声,重又跑到博古架下,仰头望着那匹三彩马。

  这天晚上,一向乖巧的儿子竟一反常态,哭着闹着不肯睡觉,非要抱着三彩马,吴顺没法儿,只能将三彩马从架子上拿了下来,塞进小儿子的被窝里,嘴上咬牙切齿的威胁:“要是敢给我摔坏了,看我不把你的小屁股打开花。”

  小儿子眼里噙着泪花,小鸡叨米似的点了点头。

  儿子是心满意足的睡了,可吴顺却是睡不着了,那三彩马可是正儿八经的老东西,造型难得,更何况是他的属相,他本想留在手里收藏着,万一那死小子睡觉不老实,把三彩马摔了,他上哪儿哭去?

  吴顺在床上翻来覆去,越想越窝心,最后还是一骨碌爬了起来,去了儿子的房间。

  这时候已经半夜一点多了,吴顺怕吵醒儿子,连灯也不敢开,轻手轻脚的,刚准备要开儿子房间的门,却忽然听到里面传来儿子奶声奶气的说话:“你是什么时候生的啊?”

  “唐朝是什么时候?”

  “那些石头真的会疼吗?”

  “那我带它们去看医生,它们身上的伤应该就会好了吧?”

  听起来就像儿子的自言自语,可这话的内容有点太奇怪,吴顺觉得不对劲,立刻开了门。

  声音止了,吴顺打开灯,看到缩在被窝里的小儿子正抱着三彩马睡得香甜。

  “可能是说梦话了。”吴顺嘀咕着,要把三彩马拿起来。

  谁知小儿子竟然在这时候醒了,看到吴顺来抢他的三彩马,嘴巴一咧,哇哇大哭起来。

  吴顺只好作罢,哄着小儿子睡着,再不敢打三彩马的主意。

  自此之后,三彩马便成了小儿子的玩具,他总是抱着三彩马自言自语,如同对着一个小伙伴,有说不完的悄悄话。

  原本就乖巧的小儿子,因为三彩马的陪伴,变得更加乖巧了。

  可自那之后,吴顺便总没个安稳觉睡,因为每每到深夜,他总会听到家中传来奇怪的动静。

  那奇怪的动静是什么?说出来吓着你,是马蹄哒哒的声音。

  哒哒的马蹄在客厅里来来去去,仿佛那是一片草原。

  可每当吴顺起身去客厅查看,一切又都复归平静,老婆被他这频繁的起夜搅得烦躁,专门挑了一个晚上陪他坐等马蹄声,可真当那声音响起时,吴顺听得真切,而老婆却一脸迷茫:“什么声音都没有啊,老公,你是不是幻听了?”

  就连吴顺自己也开始怀疑了,自己是不是幻听了?

  吴顺开始失眠了。

  虽然失眠,可生意还是要做的,他那几块做旧的玉卖得很好,有个“二把刀”的买家很喜欢,当捡了包,托他再寻些来,顺便还想要一两件开门的瓷器。

  这多好办,吴顺又是几天窝在家里,一番做旧,全部满足买家的要求。

  自然,那银子也是狮子大开口,狠狠敲了买家一笔。

  你说难道吴顺没有打眼的时候吗?有,当然有,吴顺有时下农村去收瓷,正儿八经比白菜还白菜的价格,有时候看得急了,难免断代错误,甚至把老瓷当新瓷也是有的,这些被他误判的新瓷,会经过他的手,一番做旧。

  一旦强酸上器,宝贝顷刻间毁于一旦。

  其实自时古失踪后,因吴顺的误判而在手上毁掉的宝贝也不少,只是他自己不自知。更何况他也不在乎这些,管他新瓷老瓷,能给他赚来大把钞票就是好瓷。

  送走了这位“二把刀”买家,吴顺瘫坐在躺椅上,觉得有些疲惫。

  连日来的睡眠不足让他的疲倦一股脑儿袭来,他眯了眼,本想小憩,哪知阖上的刹那便睡着了,且做了个很古怪的梦。

  梦里的吴顺躺在一块白色的地毯上,正睡得惬意,忽然一只巨手从天而降,用钳子夹着吴顺便放在火上烤,火焰在身下翻滚着,虽不近身,却仍能感觉到火辣辣的疼,吴顺拼命叫喊着,忍受不了这样的痛苦。

  他觉得,自己的整个身体都像是要化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那只手终于带他离开了火焰,随手丢入一旁的小盆里,盆中盛着红褐色的液体,让吴顺几乎窒息。

  待得重新呼吸到新鲜空气,吴顺只觉得浑身火辣辣的疼,好像所有的皮肤都裂开一般,让他痛不欲生。

  吴顺低头,看向自己的身体,一愣,那哪儿是人的身体啊,分明一块带着牛毛纹的玉,古色古香。

  他吴顺,竟然变成了一块做旧古玉。

  吴顺大叫一声,惊醒。

  已是下午三点来钟,吴顺却再没了做生意的心思,索性关了门,回了家去。

  临到家门口,吴顺的手机响了,是个常在他这里买玉的朋友,想要几块带牛毛纹的玉。

  吴顺想到刚才那个梦,一阵心悸,想也没想就一口回绝:“现在没货。”

  那朋友忙说:“吴老板神通的很,什么样的东西搞不来?价钱好商量的。”

  吴顺心动了:“给我几天时间,我帮你找找。”

  挂了电话,吴顺进了家,一个小小的身体便冲进了他的怀中,是他的小儿子。

  吴顺把小儿子抱起来往空中抛了两抛,摸了摸他毛茸茸的脑袋:“宝儿今天一个人在家乖不乖?”

  小儿子乖巧的点了点头:“宝儿很乖的,宝儿在和马马做游戏。”

  “马马?”吴顺顺着小儿子手指的方向看去,客厅的沙发上,正躺着那个三彩马。

  吴顺正色道:“乖儿子,那马马很值钱的,给爸爸放回架子上好不好?”

  小儿子一听,嘴巴立刻瘪了下来,作势要哭。

  “好好好,爸爸不要,宝儿跟马马做游戏,不要让马马受伤好不好?”

  小儿子脸上立刻阴转晴,咧嘴傻笑。

  吴顺哄完儿子,回到书房关了门,开始工作,他要把朋友要的玉做旧出来,好让自己的荷包再鼓些。

  吴顺工作时聚精会神,却还是能听到门外二字依依呀呀奶声奶气的声音,自言自语,和一个不存在的小伙伴聊着天。

  孩子的世界啊,大人永远不懂,吴顺摇了摇头,继续干活。

  不知过了多久,窗外的天渐渐暗了下来,吴顺忽然觉得客厅变得安静了,安静得有些不同寻常。

  “宝儿,你在做什么?”他朝门外喊。

  没有人回答。

  “宝儿,没有听到爸爸在和你说话吗?”

  隔了一会儿,宝儿的声音传来:“爸爸,他说疼。”

  “疼?”吴顺立刻站起了身:“宝儿你是不是摔倒了?”

  “爸爸,玉很疼。”

  一句话,让吴顺想起来了他的梦,他立刻骂道:“胡说什么,玉怎么会疼?”

  话音刚落,门外却传来一阵怪异的声音。

  哒哒哒……

  哒哒哒哒哒……

  是那马蹄声。

  “该死的!”吴顺一把拉开了门:“宝儿你闹够了没有?”

  客厅里没有儿子的影子,只那三彩马躺倒在地板上,一双眼睛澄明,正望着他。

  吴顺看到它的眼珠子好似转了转,如个顽皮孩童,露出狡黠的光芒来。

  便在这时,一阵手机铃声响起,吴顺吓了一跳,好容易摸出手机来,一个洪亮的声音传入他的耳朵:“顺子啊,我这儿有个客户喜欢青花,托我给他寻个好的来,你那手艺我信得过,怎么样,这单生意做成了,咱俩五五分?”

  “他什么水平?“吴顺问。

  “比‘二把刀’还不如,就知道个皮毛,可钱多得很,是块肥肉。“

  吴顺冷笑一声:“青花……他那么喜欢,就给他寻个元青花,包他满意。”

  丢了电话,吴顺也再顾不得那三彩马,转身回了屋去。

  博古架上,青花瓶不少,吴顺挑了挑,捡了个出来,要不了多久,这个瓷瓶将要在他手中脱胎换骨。

  每到这个时候,吴顺都异常兴奋,因为自己的手,鬼斧神工。

  咬酸喂土,去贼光,生开片,这只普通的瓷瓶,摇身一变,成为元青花。

  做完后,吴顺躺倒在床上,睡了一天一夜。

  一天一夜,吴顺却睡得并不安稳,因为耳边总响着哒哒的马蹄声,整整24个小时,一秒也不曾停歇。

  这一场睡眠伴随着吴顺身体的不适,在一场又一场噩梦中,吴顺都是那个在他手中被脱胎换骨的物件儿,或是玉,或是瓷器,亦或青铜器,他经受了一场场化学的洗礼,火炙,酸腐,土浸,原本光滑的身体开片出伪造的美感,都是佯装出来的历史,没有沉淀。

  吴顺是被老婆一巴掌扇醒的,那个时候,他的梦刚好做到了尽头,他梦到自己成了那一匹三彩马,唐三彩,有不同于青花和粉彩的别具一格的美丽。

  他是那匹撒欢儿的三彩马,翻着肚皮惬意的玩耍,唐宋元明清,民国直到新中国,他有幸存活,静静看着时代的变迁。

  可是,很疼呢,他看到一样样如它的物件儿被人硬生生穿上旧衣裳,一身假皮囊,满足人们的好古心。

  他们怎么会知道,玉在被灼烧时,也是会疼的,瓷器在被酸咬时,也是会发出撕心裂肺的叫喊的。

  他们怎么会知道,他们是人,金钱至上。

  三彩马,眼睛澄明,却在此时,落下泪来。

  吴顺睁开模糊的泪眼,揉着被老婆扇得痛楚的脸,破口大骂起来:“混蛋,你发疯了?”

  “宝儿不见了!”老婆哭喊着:“你是怎么看的孩子,我不过出差了两天,孩子怎么没了,你还有心情睡大觉,你还我孩子!”

  “什么,宝儿不见了?”吴顺一轱辘从床上爬起来:“不可能啊!”

  “啊——”

  只听得老婆一声尖叫,指着他的身体,连连后退:“你,你身上怎么了……”

  “什么我身上……”

  吴顺刚一抬手,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他连忙低头看,只见裸露着的上半身上,处处是细小的裂缝,用手摸上去,一片光滑,可裂缝却分分明明,仿佛浸在皮肤里,就如那老瓷,开片了。

  他吴顺,成了瓷,开片的老瓷。

  “去医院……”吴顺咬牙怒吼:“快带我去医院……”

  老婆这才反应过来,连忙给他穿衣,手忙脚乱的搀着他出了门去。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大门“砰”的一声关上,房间里,复又回归平静。

  沙发上,三彩马安安静静的躺着,眼珠子滴溜溜一转,看不出悲喜。

  “我在这儿……”

  一个声音响起,奶声奶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