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故事

MM夜不眠

  (一):注定相遇

  李楚楚今年24岁,是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上班族,她白天在面包店打工,晚上就窝在她的小房间里面当起了小说作家,专门写一些江湖上的恩怨情仇,有时一写就写到凌晨的四五点。她的父母很早就离婚,现在也各自重新有了自己的家庭,她觉得无论自己呆在哪一方的家里,都好像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怪,于是,她一个人搬回了老家,在乡下的老房子里面自力更生。并不是变相地埋怨父母不理她这个亲生女儿,而是她认为自己已经到了独立的年纪,况且,她很喜欢老家的环境,每一个角落都有过她童年的美好回忆。还有这里的人,也很热情淳朴,尤其是上了年纪的老奶奶老爷爷,他们总喜欢拿自己的水果来喂饱她这个小懒猪。想到这些,李楚楚就觉得如果能一辈子生活在这里,也不失为一件快乐的事情。

  望着漆黑安静的窗外,她有种不想入睡的冲动,好像有一个声音,一直在她脑海中,不断骚动着,不断打扰着她,让她难以入睡。

  “算了,都快6点了,到村门口走走吧。”

  李楚楚跳下床,换下睡衣,把手提关掉,然后打开抽屉,拿出一把helloKitty的手电筒,“乒乒乓乓”下了楼。

  走在乡间的小径上,漆黑一片,靠着手电筒微弱的光,李楚楚摸摸鼻头,硬是从家门摸到了村子前的一棵老树下。那是一棵龙眼树,枝叶茂密,在这个钟点的它,远远望上去多了些许的恐怖感,仿佛是一只大手,直直地树立在村口处。

  “呼~”不是没在这个时候出来散过步,只是今天不知道为什么,李楚楚的心跳跳得异常快,像是不断有人在里面打鼓,难道有事情发生?她深深地呼了一口气,暗暗骂自己疑神疑鬼,随即在树下找了块光滑的石板,坐了下来。

  “要是这个时候来个人或是来个鬼也不错。”或许是太无聊,她开始想些莫名其妙的事情。要知道,作为一个以写小说为副业的人,特别是她这个年纪的女人,要想些有的没的实在是太简单就能办到了。

  “唔。”正当李楚楚在幻想的世界里面自由飞翔的时候,不知从哪里发出一阵呻吟声。

  “哈!谁?”李楚楚立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石板上跳起来,然后慌慌张张地拿着手电筒这里找找,哪里看看,神经瞬间绷得老紧老紧的。

  她强迫自己镇定下来,然后再仔细听听那声音,殊不知背后的草丛堆突然飞出一块小石头。“哇!!!”她的嘴巴像是有人放了个大喇叭在里面,尖叫声顿时把树叶都震落了好几片。

  她一边喊一边鼓起勇气靠近,翻开杂草,用手电一照,眼前发生的事情让她有点难以消化。

  草丛里躺着一个留着胡子的男人,肚子,手臂上的衣服被割破,胸口上有一道长长的伤口,白色的衬衫上沾满了不少血迹,有些触目惊心。不少血从伤口流到了地上,渗进了土里面,那场景真的是太像她平时描写的小说血腥场面了。

  “救命。小姐你好吵。”刚刚为了引起她的注意,他用尽全身的力气射出那颗小石头,现在,请允许他昏迷一下。

  没想到伤得这么重的人还有力气讲话,慢着,他刚刚是说她好吵么?有没有搞错,要不是他突然跑出来吓人,她会忍不住尖叫?这年头,简直是冤枉死人不偿命嘛。气归气,李楚楚还是秉承“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好公民原则,用嘴巴咬住手电筒,然后很努力的把那位昏迷的大叔拉了起来,她的手横到他的腰上,支撑着他高大的身体,血迹把她粉红色的上衣也弄脏了,她咬咬牙,一边向着村里走去,一边在心里碎碎念:尼玛!她到底是招谁惹谁了。

  来不及送他到医院,于是楚楚把他扛到了李阿公家。

  李阿公是个退休了的老医师,家里面备有很多救急的药品,不要问她为什么会知道,因为她每个周末都会到阿公家帮忙打扫,至于礼尚往来嘛。阿公也经常给她送送这个补血酒,送送那个补气丸,说是感谢她像孙子一样陪伴在他身边。

  “阿公,阿公,快开门!”

  李太宝打了个大大地哈欠,“来了,来了,那个混蛋这么早呀!”

  “哎呀,阿公,是我楚楚啦,你快点开门再说。”

  一听是李楚楚的声音,李大宝马上跑过去,“砰”的一声开了门,看到满身是血的楚楚和大胡子,他眼睛一下子睁得老大,本能地说了句:“楚楚你一大早去杀人了么?”

  “。”李楚楚有种乌鸦在头顶飞过的错觉。这个李阿公~智商到底有没有下限!

  天亮了。

  多亏了某个从夜里跑出来的大胡子,李楚楚不得不向面包店请了一天的假,专心地继续她“救人一命”的伟大事业。

  盯着床上的“木乃伊”,她再次对阿公的包扎技术产生严重怀疑。不过,把这个不请自来的家伙洗干净以后,发现他的身材还真不是盖的,高大结实,不能打也能吓吓人。至于颜值方面嘛~拜那一团大胡子所赐,她实在看不出来。

  咦?她在发花痴么?好想说自我辩解一下下,但是,口水好像真的有流下来耶。

  镇定!镇定!李楚楚在心小小地唾弃了一下自己,用手背擦掉嘴边的口水,然后用热毛巾抹抹他的脸,那一大块胡子在他黝黑的脸上显得格外碍眼,不仅如此,还把她的手扎得红红的,有些气不过的她顽皮地把其中一条拔了下来,果不其然地看见昏睡中的他皱了皱眉头,眼睛却还是闭得紧一紧的。

  哈哈哈哈,活了个该,不过这位大叔真能睡。

  李楚楚扁了扁嘴,似乎忘记了人家是在昏迷而不是在睡觉这个事实,她把热毛巾放到他的头上,随即用手肘撑着下巴,一直看着这个莫名其妙的大叔,一直看。一直看。二十分钟之后,敌不过睡虫的攻击,她就维持原有的姿势,缓缓睡去。

  “唔。”像是沉睡了一个世纪,林怀生终于悠悠醒来,他张开如墨的双眼,有些不适应眼前突如其来的光亮,于是摇摇头,想把那股因其而起的晕眩感赶走。

  他记得回府的路上,天空突然下起大雨,把他一身衣服都淋湿了,于是他快步赶回家,打算回房间换上干衣物,经过后院的荷花池时,他不小心滑了下去,当时他以为凭借自己的武功是可以脱离困境的,谁知那天他一掉进水里,手脚就像被冰冻了一样,一点不听使唤,之后,他便失去了意识。但是现在,他好不容易终于醒了过来,望着眼前奇怪的“房梁”,还有横在墙上巨大的白色“蜡烛”,还有。他再怎么迟钝也知道这里不是自己原来的房间,而且。也不像是任何人的房间,至少在他的记忆里面,没有谁的寝房是长这个样子的。

  他想起身,随即从腹部处传来一阵麻人的痛感,疼得他的头开始冒汗,眼神也开始涣散起来。不行,他不能睡!林怀生这样告诉自己。

  也许是上天听到了他的请求,正当他快昏迷的时候,床边传来一阵尖叫,彻底将他吓,不是唤醒。

  “大叔,你醒了!”李楚楚兴奋地大喊。

  看着眼前衣着大胆的女子,林怀生想起来了,至少他记得她高分贝的尖叫声就是了。

  “这位小姐,在下林怀生。”他发现只要自己不勉强用力,伤口就不会被拉动,意识也较为稳定,说起话来也不会很困难。

  (二):前世姻缘

  “林怀生?好像古代人的名字耶。”想不到眼前这个看上去高大健壮的男人,竟然会有个这么文邹邹的名字,李楚楚讶异极了,她暗暗决定下部小说的男主角就用他的名字命名好了,嘻嘻~

  “古代人?不不,在下是苏州人。”林怀生觉得眼前的女子不只是穿着上奇怪,说的话更是让人费解。

  头,好像又开始痛了起来。

  “唔。”他难受地皱起眉头。

  看他那副痛苦得像是随时都要翘辫子的表情,李楚楚有些不忍,她用热毛巾敷敷他的脸。

  林怀生望着她认真的小脸,心里有些从没有过悸动,她的动作很温柔,他可以很清楚地感受到她对自己的关心?

  为什么她对他那么好,他们。还只是陌生人不是么?

  她拿走毛巾,起身放到桌上的水盆里,一转身,看到林怀生深邃的双眼一直注视着自己,李楚楚的心情变得有点怪怪的,为了缓解尴尬,她走到他身边,故意很粗鲁地帮他盖上被子,看他还是一动不动地盯着自己瞧,她又故意叉起腰,把嗓门调到最大。

  “本小姐不管你是哪里来的怪人,现在给我睡觉!!”

  哼!见识到我的厉害了吧,看你还敢不敢一直盯着我。李楚楚以为她的粗鲁可以唬过躺在床上的病人,殊不知那位病人只是温柔地看着她,然后又温柔地说了句让她脸红红的话。

  “谢谢你,聒噪的小麻雀。”随即又沉沉睡去。

  她很吵,可是她很可爱。这是林怀生闭上双眼前的唯一想法。

  终于看不到他蛊惑人心的双眼,李楚楚顿时觉得松了口气,她用小手拍拍胸口,搞不懂为什么一个胡须大把的大叔也能让她脸红心跳。她不是韩国人耶,哪来的大叔情结?奇了怪了。等等,他刚刚说她什么?聒噪?竟然用聒噪来形容救命恩人,他是被人砍伤了脑袋还是他本来就这么不知道感恩呀。算了,救人救到底好了。

  她小心地关了灯,动作轻缓地走出房门,她也不知道自己是被鬼打了脑勺,还是被门夹到脑袋,竟然会把房间让给了一个陌生的男人。

  林怀生做了个梦,梦里面他看到一个,不,是两个大胡子,一个威严正气,一个则有些惊魂未定。他认识其中的前者,是掌生人管亡灵的城隍,至于后者,他就不知道了。

  “林怀生,我是将你的魂魄送到二十一世纪的人。”不想浪费时间,城隍沉声解释。

  “二十一世纪?”林怀生完全搞不清楚状况。“什么意思?”

  “你还记得柳梅儿么?”早早预料到他会有此一问,城隍却在此时反问了他一句。

  柳梅儿?他记得,是京城柳家柳无天的掌上明珠,他未过门的妻子。婚事是几年前他才知道的,听爹说是晓晓姑姑看上了柳家小姐天真活泼的性子,于是耍了点小“手段”与柳家订下了婚约。开始他并不同意,因为他从没有见过柳家小姐,可是爹娘一直坚持他年过二十,已经是娶妻生子的年纪,还直言他们两老可是想媳妇想了很久,所以,为了安抚父母,他决定先暂时答应这门婚事。

  “没错。但是可惜,你姑姑为你找的未来妻子注定在她十七岁时掉入池中,香消玉殒,所以,你们当时无法共结连理,但是,月老的的确确把你们系在了同一条红线上,因此你的魂魄必须跨越千年,来到她生活的二十一世纪,你们才能继续这段未了缘。”说到这里,城隍看了一眼身边的大胡子,然后接着解释。

  “你的魂魄必须要寄托在血肉之躯上方可存活于世,我身边这位男子在二十一世纪的寿命已经结束,所以,你就附在他的皮囊里面,开始新的生活吧。”

  不,这怎么可能?林怀生不敢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但是,若然不是事实,为何他之前睁开双眼所见之物都是如此陌生?还有那个穿着古怪的女子,大声说话的样子实在不像他们那边的姑娘家。

  “她叫李楚楚,也就是你前世的未婚妻,柳梅儿。”读到他复杂混乱的心思,城隍好心点明迷津。

  “哈??”听到自己的未婚妻是之前那个古灵精怪,又不失温柔可爱的李楚楚,林怀生的表情有些怪异。

  将他的反应看在眼底,城隍勾起满意的笑容。果然呀。没有人逃得过月老的红线。

  “记住,你现在的名字叫张旭。”他摸摸长须,没等林怀生反应过来,就带着身边从头到尾都没有讲过话的大胡子,飘然而去。

  “张旭。”林怀生低头喃喃自语,还想问些什么,一抬头,发现眼前只有自己一个人,他转身看向背后,发现有个光芒四射的圆点,他想那里应该就是出口了。于是不再做逗留,大步往光源处走去。

  “嚇!”猛地张开双眼,林怀生从床上弹了起来,额头上尽是豆大的汗珠。

  原来是在做梦。可是下一秒,他发现自己手里面拿着一张有些硬硬的纸片,上面有一张小小的照片。

  是那个大胡子!!照片下面写了几行字:张旭,30岁,出生于1986年4月20号。

  这是。什么??他好迷惑,接着看向窗外,又是一片漆黑,想来他睡了快一天了。

  突然,他闻到了食物的香气,是从下面传上来的。他动动身子,欣喜地发现自己好像可以走下床,于是他穿上那双长相奇特的鞋子,一步一步走下楼。

  是她在下厨?望着前方忙碌的小身影,林怀生心里有些异常的满足感。她拿着手里长长的“勺子”,不知道在搅动着什么东西,嘴里还哼起了他从来没有听过的小调。

  这只聒噪的小麻雀,连做饭嘴巴也闲不过来,呵~

  不知道身后站了个人,李楚楚专心地煮着她的小米蔬菜粥,听阿公说受伤的人吃清淡点的东西比较有好处,不过,话又说回来,对于一个一有意识就嫌她吵的男人来说,有小米蔬菜粥吃他就该谢主隆恩了好不好。她转身,本来想上楼叫醒那个赖在她床上一天的大胡子,谁知道他就直直地站在饭桌前。

  睡了这么久都不醒,她一煮粥他就屁颠屁颠地下楼来了,请问他是狗么。

  (三):怦然心动

  “那个。大叔,你说。你叫什么名字来着?”看着那个从一开始就只顾着埋头苦“吃”的高大身影,李楚楚觉得沉默得有些不舒服,她努力地寻找话题。

  “我叫林。”本想说自己叫林怀生,但是一想到那个真实的梦境,还有眼前无法解释的一切,他有些犹豫到底要不要说实话了。

  “林什么?喔。之前好像你说你叫林怀生,还是林花生的,我记得。”李楚楚用手指点点嘴唇,回想着他刚醒过来的时候说的名字。

  什么来着?Shit!还想说把他名字写到小说里面去的。

  “我叫张旭。”看着她千变万化的小脸,他觉得有些好笑。不过再怎么样,现在都不是说实话的时候,况且按照她的性格,他不认为她会把自己说的话当回事。

  “张旭?可是之前你不是说你姓林。”

  “你听错了,我叫张旭。”不等她说完,他只能硬着头皮抵赖到底,看她一副迷迷糊糊的样子,应该比家里的爹娘还要好骗才对。

  果然,某个“很好骗的人”点了点头,附带一声“喔~”

  看她似乎相信他说的话,张旭微微一笑,之后继续低头吃他的小米粥,想不到这只小麻雀煮的粥还挺好吃的。

  半个小时后

  “张旭,你是猪么?”面对着那一个空空如也的电饭煲,李楚楚觉得“救人一命”好像不是什么好主意,特别是那个人不但霸占了你的床,还吃光了辛辛苦苦煮好的粥。

  “没办法,楚楚你煮的粥实在好好吃。”摸摸自己的肚子,张旭觉得她做的东西实在很对他的胃口。

  “不过。”盯着他那团沾满粥的胡子,李楚楚低下头,“大叔,你考虑过把胡子剃掉么?”

  “哈??”没料到她的话题转得如此之快,张旭有些错愕。

  “你不把胡子剃掉很浪费食物耶!”像是要证明自己说得没错,李楚楚用手刮下他胡子上面干了的米粒。

  她柔软的手指直接触碰了自己,张旭还是忍不住害羞了,想到自己前世有缘无分的未婚妻就站在离他这么近的地方,他的心跳变得有些不规律,黝黑的脸上也浮现了可疑的暗红,还好一脸的胡须掩盖了他的羞涩。

  “那个。那楚楚,你这里有短刃或者匕首么?借我剃一下胡子可好?”他首先打破沉默。

  短刃?匕首?我还屠龙刀倚天剑呢!

  李楚楚只觉得眼前这个大叔不是脑残就是脑即将残,他是从山里面来的么?连剃须刀都不知道?

  “算了。”她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大侠,你留在这里,我去问阿公借剃须刀。”

  楚楚收拾了一下碗筷,交代了一声就出了门。

  “大侠?她怎么知道我会武功?”张旭坐在饭桌前,一个人呆呆的自言自语。

  十分钟后。

  李楚楚匆匆忙忙地跑了回家,气喘吁吁的她扶着门栓开始死命呼吸新鲜空气,她为什么跑那么快,原因很简单,她担心那个在她家待了不到24小时的奇葩。本来她是可以不理他的没有错,但是一想到初次见到他时,他那倒在血泊中的无助的样子,她的心就软了下来。哼!才不承认自己很关心他呢,谁让他一直说自己吵,然后还把食物吃光。她拼命说服自己,肯定是因为同情,对,没错,就是同情。

  “楚楚,你还好吧?”顶着一声的绷带,张旭高大的身影出现在李楚楚面前,看见她捉着门栓大口呼吸,不禁皱起了双眉。

  望着眼前那高大的身影,他那深邃迷人的双眼像是一潭水,水中有自己清晰的倒影,还有他毫不掩饰的关心。

  顿时,李楚楚觉得之前她想出来的“同情理论”轰然倒塌。

  Drat!他一定要这样看着自己吗?或许是愤怒,也或许是尴尬,李楚楚握着剃须刀的手不自觉紧了几分,然后她大喊一声,

  “好得很!”喊完又继续喘气。

  “。”

  “现在跟我到浴室里面把你脸上那团碍眼的杂草剃掉!”说完便丢下他一个人上了楼。

  “楚楚,你可以不要一直看着我么?”坐在小床上,张旭有些不安,从刚刚她用那把奇怪的兵器,额,好吧,是剃须刀帮自己剃完胡子以后,整个人就处在死盯着他的状态。

  “张旭,你多大?”

  哈?多大?前世的他23岁,可是现在。

  他想起稍早前他看过的纸片,“你等等。”拿开床前那个软枕,张旭把那张纸片交给楚楚。

  “身份证?”李楚楚对他突然拿出身份证有些怀疑。

  “我是刚刚你出门的时候在大厅捡到的,可能是你救我回来的时候不小心从我口袋里面掉出来了吧。”逼不得已,只能先骗她了。

  “这样么?”

  “对呀。”瞧她一副原来如此的样子,他觉得她真的太好骗了,随便糊弄两句都能瞒天过海,看来城隍爷之前说柳梅儿天真无邪,在这一世倒也没怎么变。

  “那我看看,30岁!”李楚楚真的感受到了这个世界满满的恶意。看他剃完胡子之后的样子,明明就是小鲜肉嘛,哪里有30岁“高龄”,亏她还一直耻笑他是大叔,现在看来,她在他眼里是不是成了欧巴桑了!耻辱,简直就是莫大的耻辱!呜呜呜。她不要啦。

  。不过,那双有魔力的眼睛还是一点都没有变,还在那里眨巴眨巴地看着自己。想到这里,她又有些窃喜。

  “楚楚,你没事吧?”张旭不懂她干嘛一下子像是要哭,一下子又像是想笑似的。

  “我。我能有什么事?你快躺下睡觉,我去那边睡沙发。”怕被他看穿自己的小心思,李楚楚赶紧避开他灼灼的目光,挠挠头,起身走向离床铺不到一米的沙发。

  “你来睡床吧,我睡沙发就好。”想到她一个人窝在小小的沙发里面,张旭有些心疼。

  或许是听出了他语气中的关心,楚楚觉得心里像是开了一朵花,脸上也升起了些许热气,为了掩盖自己的窘迫,她的口气还是凶巴巴的。

  “以你的体型,你觉得你是来睡沙发呢?还是来拆沙发?”

  张旭听懂了她的调侃,顿时觉得有些沮丧,他只是想关心她而已。

  看着那双因为自己而黯然无光的眼眸,配上那张小鲜肉的脸孔,李楚楚觉得她真是罪该万死。反正他是在关心自己嘛,而且,她还蛮喜欢这种关心的,于是她补上一句,

  “你的伤还没好,沙发太窄容易扯到伤口,床比较舒服。”

  因为她的这句话,张旭整个人像是活了过来,心情更是有些甜蜜感,他望向她的眼光变得比之前更加温柔。

  又来了又来了!那种心跳得异常兴奋的感觉!李楚楚就知道这个混蛋是上天派来克她的。

  “病人就要快点睡觉!”又是另外一声大吼,然后她用被单蒙住自己的脸,也蒙去了那双让她呼吸困难的双眸。

  张旭嘴唇微微上扬,像是很享受她的“咆哮”,他发现每次自己温柔地看着她时,她的脸就会变成迷人的晕红,然后她的尖叫也接踵而来,该不会。是在害羞吧?

  如果他未来的妻子就是她,那么,他愿意。

  (四):重新开始

  天渐渐亮了。

  由于前一天已经睡足睡饱,张旭很早就张开了眼睛,他一动不动,望着沙发上面卷缩的较小的人儿,此时原本用来盖住她小脸的被单被无情地踢在地板下。她因为睡觉而略显凌乱的秀发有一部分她无意识地被吃在了嘴里,她的脸蛋比常人白皙,双眼尽管紧闭,但还是可以预见它们打开之后的俏皮,鼻子上有小小的雀斑,丝毫不影响她俏丽的面容,至于那张红艳艳的小嘴,虽然动不动就大声对他吼来吼去的,不过说出来的话真的很有趣。

  他仔细观察着眼前这个长得实在很娇小的女人,随即发现她突然伸了个懒腰,眼睛甚至还是闭着的。

  她快醒了吧,他想。

  为了不想让她发现自己早前的举动,于是他赶紧合上眼睑装睡。

  李楚楚伸展了一下身体,然后皱皱眉,发现有些腰酸背痛。她想起来了,自己窝在小沙发上面睡了一夜,怪不得起床之后整个人像被打了一顿一样难受。想到这里,她甩甩头发看向床上的“罪魁祸首”。

  他沉稳地摊在她粉红色的小床上,上半身还包着不少绷带,下半身则穿了一条阿公临时借给他的睡裤,他的大长腿也露出了大半截在床外,那个样子。真的很滑稽!

  算了,看在他的睡得这么可爱的份上,她就不吵醒他了。

  噢,对了!她今天没有请假呢。

  她冲下沙发,随手拿起桌子上的闹钟一看,她顿时松了口气。

  呼~七点半,还好,还有一个小时才上班。

  放下闹钟,她低头看着那个穿着阿公睡裤的男人,他还是动也不动,丝毫没有因为自己的动作而被影响,眼睛还是闭着的,眼脸上面的睫毛很长,一点也不配之前将他面容“团团围住”的胡子,至于现在嘛。虽然走出去别人会以为她从哪里拐来个小屁孩,但是不可否认,相比之前,他这个样子实在是顺眼了好多,起码不用担心他浪费粮食就是了。

  察觉到自己又为他发起呆,她赶忙站起身,不再逗留,下楼,准备洗漱上班。

  半个小时后,某女就骑着她粉红色的小绵羊出家门,一路上有许多一大早出来散步的阿公阿婆亲切地和她打招呼,她也扬起朝气蓬勃的脸应和着他们。

  望着窗外的她,张旭忍不住微笑起来,她就果然一棵坚强独立的梅花,深深地吸引着他。

  。

  回到面包店工作的楚楚有些心不在焉。今天家里忘记买米了,不知道那个傻大个吃早餐没有,中午饭怎么办?她不觉得以他的智商可以解决温饱问题,想来想去,她最后拿出手机。

  “喂,阿公,我是楚楚。”

  “楚楚呀,怎么了?”电话那头传来李太宝的声音。

  “阿公,那个,你可以去我家看看我之前救的那个人吗?我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

  “喔~~你说张旭么?我刚刚经过你家,看你前脚一走,他后脚就起来了。乖乖~要不是看他穿着阿公我的睡裤,我还认不出他来了呢!”李太宝笑了笑。

  “这样子,阿公,你先帮我看着他,我下班马上回来。”还是不放心,李楚楚吩咐李阿公。

  “好好,阿公知道了,安心上班吧。”

  “恩恩,好。”李楚楚挂断电话,再次专心上班。

  既然阿公答应了照顾张旭,他就会做到的。

  下午5点,下班时间。

  “老板娘,我先走了!”楚楚脱下小围裙,跨上背包,动作一气呵成。

  “楚楚,今天怎么这么急?”老板娘笑着看着李楚楚。

  楚楚顺了顺坐皱了的衣服,随即抬头,

  “那个。喔~我家最近养了条沙皮狗,怕晚回去它会饿死,所以。呵呵。”她没比喻错呀,那只一直赖在她家的某人脸皮的确和沙皮狗有的一拼。

  “是这样呀。那好,你快点回去吧。”老板娘不疑有他,催促着李楚楚快点回家。

  看老板娘买账,李楚楚立马骑上她的专属坐骑,扬长而去。

  “阿公,我回来了!”在市场买了一袋米还有些菜,楚楚一回到家,停好车,就开始找人。但她看看这里,看看那里,房间,浴室,都找不到张旭和李太宝。

  不在?难道在阿公家?

  她气喘吁吁,跑到李太宝家。一看,房子的门是打开的,屋内的情形更是让她忘记要敲门这回事。

  坐在厅里面的张旭,已经换上了干爽的衬衫和长裤,颀长的身材很是挺拔,头发也梳得整整齐齐的,远远望去像是个斯文有礼的阳光大男孩。他一边抄写这桌案上的医书,一边和阿公聊天说笑,看着阿公那副笑得眼睛都眯成一条缝的样子,她实在好奇他们两个在讲什么。

  “咦~,张小子你看,是楚楚回来了。”李太宝放下茶杯,眼尖地发现一直站在门口发呆的李楚楚。

  听说楚楚回来了,张旭立马放下手中的医书和钢笔,抬头一笑,

  “楚楚,你回来了。”

  两个人,四只眼睛同时盯着自己,李楚楚有些窘迫,她甩甩刘海,然后走进大厅。

  “喂,张旭,阿公,你们在讲什么鬼,笑得这么开心。”她是个好奇宝宝,尤其好奇他的事,谁叫她是他的救命恩人。

  “没有呀,他问你小时候长什么样,我就说你从小身子就像只瘦皮猴,嗓门倒是像头大笨象。”

  看着李楚楚逐渐一片青一片白的脸色,张旭用眼神示意李阿公闭嘴,然后站起身。

  “那个。阿公,我明天再来给你抄医书,楚楚我们回家吧。”

  回家??听到这句话,李楚楚忍不住挑挑眉,横竖他把她家当成自己家就对了。

  李太宝则是暗暗偷笑。这个小丫头片子,实在是迟钝得很唷~~

  “走吧。”看她不说话,张旭很是自然地牵起她的小手,没等她从牵手的突发状况中反应过来,就带她离开了李阿公家。

  她干嘛让他牵自己的手,甩开他呀!她也很想的,可是,他的手好大,好温暖,被包裹着的小手像是感染了他的温度一样,变得热呼呼的。

  灼热了的,还有她的心。

  张旭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像个登徒子一样,没有经过姑娘家的同意,就牵起别人的手,要是在之前,他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出来的,但是对她,他总是很想亲近,这种感觉,就是爹以前和他说过的“遇到喜欢的人”吧。

  他喜欢楚楚,喜欢她的调皮,喜欢她的朝气善良,嘴硬心软,甚至是喜欢她像个小泼妇一样的尖叫。

  两个人各怀心思,不知不觉到了家门。

  一进屋,张旭就放开她的手,望着她垂得低低的头,他的脸上也有些不自在。

  他声音沙哑地喊她的名字。

  “楚楚。”

  先是牵手,然后是性感地呼唤她,李楚楚觉得自己好像在云端上面漫步一样,她抬起红红的脸。

  “干。干嘛?”

  “我好饿,你去做饭好不好。”

  “。”

  (五):自力更生

  转眼间,张旭在李楚楚家已经住了一个星期。在这几天里面,除了第一天她睡沙发他睡床外,其他时间张旭坚持把床还给了她,把小沙发搬到楼下,自己则在地上打起了地铺。不是没想过两个人这样住在一起会有点不合适,只是既然作为女的一方没有开口,他也就打死都要赖在这里,反正按照城隍所说,他和她迟早都会在一起的。

  一个星期,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张旭也对这个小乡村有了大概的了解,这里离市区有点远,来回要一个多小时,所以楚楚上班总是会骑上她的小摩托车以便节省时间。村里面住的差不多都是些上了年纪的公公婆婆,至于年轻人,许多都在大城市里面打拼赚钱,其中包括李阿公的孙子,也是大学毕业之后直接留在了城里面。

  经过楚楚的耐心解释还有阿公的教导,张旭已经几乎记住了大多数的现代物品,包括它们的功能等,毕竟之前的他也不是无所事事的公子哥,家里的丝绸生意他也有出一份力帮忙打理,所以记性以及理解力还是相当不错的,特别是这些日子以来,他每天都在阿公家帮忙。

  阿公是个闲不下嘴的人,只要他一问,阿公便会很乐意地回答他的问题。听阿公说了楚楚的家庭状况,他有些吃惊,也有些心疼。原来她生活在这么复杂的家庭里,父母早早就离异,那么她该是有多么伤心。

  但是换个方面想,她做到如此坚强独立,不怨天尤人,不屈于困境,勇敢地选择一个人搬到乡下地方住。她自力更生,那他呢?总不能成为她的负担,什么都不做吧?况且他的伤也早已好得七七八八了,作为顶天立地的男人,怎么能让一个女人养活自己,何况是自己喜欢的女人。

  于是,这天,张旭决定要和楚楚一起出门,他的计划是在她上班的附近找份工作,这样既可以为她分担,也可以就近看着她,下班还可以两个人一起回家。

  “我去上班,你跟着干嘛?”楚楚戴上头盔,眼睛闪闪的看着他。

  “反正你带我去就对了,至于为什么。我迟点再告诉你。”现在不能告诉她,一来,他不知道自己到底能找到什么样子的工作,二来,若是能够顺利找到工作,他想给她一个惊喜。

  看他那么坚持,楚楚实在没有办法拒绝,其实相处了那么久,他应该也知道自己是刀子嘴,豆腐心,所以既然他执意要去,那就去吧。

  “好吧。接着!”李楚楚将另外一只头盔丢给他,帅气地一个转身,“上车。”

  “哈??哦哦。”看她身手利落,张旭有些移不开眼,然后想到一会要坐在后座,他就莫名紧张,因为他不知道应该把手放在什么地方。

  “捉住我的肩膀,天才。”翻了翻白眼,李楚楚就知道这个家伙是踢一下走一下的类型,再不走,就要迟到了,她可没工夫和他耗下去。

  “哦哦。好。”既然小佳人都这么大方,他再扭捏下去就太不像话了,于是张旭也一个大步,跨上了车的后座,他的大长腿。

  “笨蛋,把脚给我抬起来!像这样,放这里。”李楚楚用手拍打他严重阻碍她前进的“脚刹”,然后不离三七二十一,启动小车,出发。

  来到面包店之后,张旭观察了一下周围的店铺,看看是否可以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突然,他看到对面有家店铺,“百花阁”,是间花店。

  花是么?他记得自己以前的家里也有一些稀奇古怪的花草,那是娘种的。娘总说种花可以陶冶情操,颐养身心,于是他也开始养成“拈花惹草”的习惯,久而久之,对一些花草也有了一定的认识。

  “楚楚,我到处走走,你去上班吧。”

  “喂,你去哪。”

  在一边停车的楚楚有些讶异,抬头想要问他要去哪里,谁知道连个人影都没有。

  他说什么?到处走走?他对这一带很熟么,奇怪。

  花店内。

  高大的身影走到结账台前,手里拿着一张写有“招聘”字样的广告纸。

  “老板娘你好,我是看到这张招聘启事,所以想来碰碰运气。”张旭语气中带有一些兴味,却也不失沉稳。

  这个老板娘也太年轻了,他思忖。

  听闻有人来见工,夏薇薇的眼睛还是停留在账本上,她推推俏鼻上的眼镜,指了指一边的凳子。

  她是让自己先坐下吧,张旭想。

  也是,算账的人最忌讳有人来打扰了,像是以前他爹在书房核对账目的时候就会提前吩咐下人不准让任何人上前扰乱心思,要知道,一旦写错了一处,就必须重头开始,账本是不允许有一丁点涂改痕迹的。

  约莫过了十五分钟,夏薇薇终于摘下眼镜,将视线移向来人。

  “你说你是来上工的,那么我问你,你对花了解多少?”

  果然,无论在那个年代,做生意人总是有其尖锐的一面,这个与年龄无关。

  张旭平静的眸子里有着势在必得的决心,他走到花簇前,随意拿起一束。

  “兰花,亦被称为空谷佳人,以其独特的香味吸引不少文人雅士,与梅,竹,兰公称“花中四君子”,享有“香祖”,“天下第一香”,“王者之香”,“空谷幽兰”等美称。喜阴,怕阳光直射;喜湿润,忌干燥;喜肥沃、富含大量腐殖质;宜空气流通的环境。兰花分为29种,看这束花的形状与颜色,应该是其中的硬叶兰。”

  “噢~~~那么隔壁那束呢?”不可否认,夏薇薇对眼前这个来见工的人多了份赞赏,但她可没那么容易放过他,她必须要知道他的本事有多少。

  张旭执起她所指的另一束,发现它像极了娘亲曾经种植过的丽春花,娘亲最喜欢的就是它了,因为它还有一个别的名字,“虞美人”。

  “这束是虞美人,别名丽春花、赛牡丹、小种罂粟花、蝴蝶满园春。花未开时,蛋圆形的花蕾上包着两片绿色白边的萼片,垂独生于细长直立的花梗上,极像低头沉思的少女;绽放后,姿态葱秀,袅袅娉娉,因风飞舞,俨然彩蝶展翅,颇引人遐思。传说虞姬死后,在她的身下,长出一株丽草,草顶开了一朵艳丽藏悲,娇媚含怨,却又楚楚动人的小花,那就是虞美人。它耐寒,怕热,喜阳光充足的环境,喜排水良好、肥沃的沙壤土,不耐移栽,忌连作与积水,花和全株皆可入药。白色的代表的是安慰,粉红色则代表顺从。”

  看他分析得有条有理,夏薇薇嘴边的微笑更大了些。果然,她夏薇薇看人还是很准的,好吧,就是他了,看他的身材除了做推销,还可以顺便跑腿送货,绝对是自己赚到!

  “好吧,你下个礼拜开始来上班,月薪2500,不包吃住,偶尔还要跑跑腿,你有别的要求没有?没有就把这份劳动合同签了。”她从抽屉里拿出一叠纸,把签字笔放在一起,指了指签名栏。

  劳动合同?怕是契约之类的吧。张旭爽快地拿起笔,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要是告诉楚楚自己找到了合适的工作,她应该会很惊讶。突然,他想到一个很好的点子,

  “老板娘,我只有一个别的要求,就是把那束兰花送给我,你看行么?”

  夏薇薇没想到他会问她拿花,算了,送给他也没什么,说不定还做了件好事呢!看着他那甜蜜蜜的样子,应该是在想送花的对象吧,也对,要是没有美好的爱情发生,她的花店不就没有生意好做了么。

  “当然可以,来,我帮你包起来。”

  望着手中的兰花,张旭不断在猜测楚楚看到之后的反应,可能会吓到,也可能会害羞,更有可能。尖叫。不过无论如何,他一定要亲手把花送给她,因为,他要告诉她有关兰花的一切象征意义。

  (六):爱的告白

  在店里招呼客人的楚楚,眼光不时的瞄向对面的花店。

  “什么嘛,还说到处走走,明明是跑去和美女聊天,笑成那个样子,怎样,以为自己牙齿很白唷。”她一边收钱一边小声嘀咕。

  “小姐,我的芙蓉卷包好没有呀?”一旁等待着的欧巴桑看着心不在焉的某柜台小姐。

  “哈?喔~~你买的芙蓉卷是吧,13块,这是你的零钱,欢迎下次光临!”不想让某个“狗腿男”影响到自己的工作,李楚楚赶忙将心思收了回来。

  “楚楚,你今天怎么了,是不是你家的狗狗又出什么乱子了?”把刚刚的欧巴桑送走,老板娘回头看着她。

  只见楚楚一边整理抽屉里的零钱,顺了顺眼前的头发,

  “喔~对呀,我家那条沙皮狗最近好像发情似的,到处在找对象呢!”她说得咬牙切齿,视线又瞄向对面那条“发情狗”。

  “那怎么行,不然我帮你带它到医院,给它做个结扎手术好了。”

  “哈???。”听到老板娘的建议,楚楚差点惊讶得就把手里的零钱扯烂。

  “呵呵。老板娘,其实。那个。”

  。

  “阿旭,你之前那么久,干嘛去了?”下班了的李楚楚,开着小绵羊,假装不在意地询问身后的人。他整个下午都待在对面的花店,回来之后还抱着一团黑乎乎的东西。

  张旭知道她肯定会忍不住好奇询问。

  “没有呀,只是随便逛逛。”握着手里的黑色包装纸包好的兰花,他决定将惊喜计划进行到底。

  事实上,他面试成功之后,老板娘又和他聊了一些工作细节上的问题,本来他是想马上回去找楚楚的,可是一想到明天是周末,自己要两天后才正式上班,张旭决定就利用今天下午的时间把该弄的都弄清楚,比如送花路线,还有主要消费对象等。于是他又问了老板娘一大堆的问题。问到最后,脾气本来就不怎么好的年轻老板娘终于忍不住发飙,丢给他一块砖头一样的东西,据说叫“平板”,然后叫他自己去问度娘。

  “度娘”是谁他是不知道啦,不过刚刚看她用过这块板,张旭也就有样学样,没想到真的能够查到自己想要的信息,他觉得这块板真的太神奇了!就这样,他在花店里面东查查,西查查,不知不觉就过去了一个下午。

  他还是没有告诉自己实话,李楚楚有些沮丧。她随便应了一句“哦”,然后就再也没有和他说过一句话。

  回到家。

  “阿旭,你先坐着,我去做饭。”像是服侍惯了某个“大爷”,李楚楚一下子忘记自己刚刚还在生闷气的事。

  “楚楚,”他转身捉住她的手,“等一下,我有东西送给你。”

  楚楚站在原地,看他拿出那团黑乎乎的东西,然后把黑色的纸拆掉,咦??

  他把花捧到自己面前,“送给你。”

  扑通!扑通!

  从刚刚他拉住自己的手开始,楚楚就处在半昏迷的状态,谁知道他又突然变出一束漂亮的兰花,还捧到自己面前。天啊!难道之前他在花店,是要给自己买花么?

  想到这里,她对自己之前还在埋怨他感到愧疚,她的手有些颤抖地接过兰花。

  “为什么。要送给我。”

  这个问题问得好蠢,可是她就是想知道,他是感激自己吗?还是。其他的原因。

  望着她的眼眸,张旭温柔至极,他目光如鹰地看着她,像是用整个生命在与她对望。

  “兰花高洁、典雅、风姿素雅,花容端庄,幽香清远,有一种让人沉醉的清香。有的简约,有的张扬,有的玲珑洁雅,灿烂而美丽;它淡雅的色彩,给人带来一种幽静,清甜的花香,冷艳而芬芳。它虽不艳丽也不张扬,却象谦谦君子,象征着一切美好的事物。”

  他稍作停顿,双臂举起轻轻地捉着她的双肩,望着她的眼睛又多了几分深情。

  “而你楚楚,就是我的兰花。”

  他的兰花?楚楚觉得这几个字像是有魔力地牢牢地印在了她的心里。现在他们两个的状况有点像她小说里面描写的情节。

  他像个古代的翩翩公子,对着自己喜爱的女子,诉说着他的看法。

  她知道的。她知道兰花的花语,可是,她想听他说出来,于是,她嘴下不饶人,

  “喂,什么叫你的。”

  “更重要的是,它代表了纯洁美丽的爱情。”不等她争辩,张旭抢先一步。

  他说得很直接,楚楚原本想要说的话全部吞了回去,脸也变得红红的,接着含羞不已地低下了头。

  虽然她是24岁的老姑娘没错啦,但是家庭环境复杂,性格又独立得可怕,她可是从来没有谈过什么恋爱耶,哪里抵挡得住他这么猛地攻势。

  当暧昧不明的气氛更浓时,张旭抬起她的下巴,“楚楚,你愿意成为我的爱情么?”

  轰!!

  他真的说出来了!

  李楚楚感觉整个世界都变成了美好的粉红色,就像她此时此刻的心情一样。

  那。她要怎么回答他呢。

  “我。”她觉得要说出口真的好难,特别是面对自己喜欢的人。

  他的双眼充满期待,还有不安。虽然她是自己前世的未婚妻,他更是跨越时空来继续今生的姻缘,但是,他不确定她喜不喜欢自己,会不会觉得他太过轻佻,尤其是他最近老是对她动手动脚的。

  就是那抹不安的眼光奇异地温暖了她的心。他是在害怕自己拒绝他么?她想。

  她微笑,原来她可以如此地影响着他,“我愿意,无论是成为你的兰花,还是你的爱情!”

  像是等待了一千年,张旭忐忑的心在听到她的回答时安定了下来,但瞬间又变得灼热,他摸摸她殷红的脸,然后将她连人带花抱入怀中,把下巴抵在她的肩膀上,发出低沉而喜悦的笑声。

  像是感染到了他身上的快乐,她也用力反搂着他,在他怀里绽放出调皮而美丽的笑容。

  原来那一天,她捡回来的不单只是他的人,还有他的心。

  他们,是注定要相遇的!

  (七):露出马脚

  “对了,楚楚,我找到工作了。”张旭轻轻松开双臂,与她面对面。

  “真的吗?”楚楚抬头望着他,脸上露出极度怀疑的表情。

  也不是说看不起他啦,只是这些天相处下来,阿旭的智商有多高她是了然于心的。额。好吧,她承认他比阿公靠谱一点。再者,他对这里根本不熟,去哪里找工作。

  看着她藏不住心思的小脸,张旭忍不住嘴角上扬。

  的确,想起他第一天问楚楚拿匕首和短刃来剃胡子的事,他也觉得有点傻乎乎的,想必就是这样给她留下了不好的“印象”。不过也不能怪他吧,他那时候是刚刚来二十一世纪报到的古人耶,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是真的,我到你上班对面的那间花店面试,老板娘愿意请我了。以后,你不用一个人,我们可以一起上下班,一起买菜,一起回家。”

  听到他近乎承诺的话语,楚楚觉得心里涌出一股温暖,鼻子有点酸酸的,她好想哭。

  很多人说她是个独立坚强的女孩,所以一直以来,她也必须装出一副打不死的小强的样子,可是她其实也会害怕,也有寂寞,不知所措的时候。

  现在,眼前这个高大健壮,却又温和体贴的男人,他告诉自己她不再是一个人,他说他会和她一起上班,一起买菜,一起。

  “一起”?多么美好的字眼呀!

  “别哭。”张旭俯身上前,轻吻着她微微湿润的小脸,“你相信我么?”

  又是这张忐忑不安的脸,楚楚笑了。

  她重新偎进他宽厚的胸膛,倾听着手心下沉稳而有力的心跳,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给了她安全与幸福的感觉,他是个值得信任的人。

  “相信,我相信。”她知道她从此再也不孤单。

  以前听别人说过,恋爱中的两个人无论做些什么,即使是很琐碎的小事,也会因为太幸福,太快乐而觉得时间过得很快,每一分,每一秒,空气中都是甜甜蜜蜜的味道。尽管她的小说里面也有过不少这样那样的情节,但是那都是自己想象出来的,具体的感觉她还是不太有就对了。可是自从她正式脱离单身狗俱乐部之后,终于了解到这句话的真谛。

  就像现在,即使他们只是利用周末的时间打扫房子,买菜做饭,她也会觉得很满足,很开心。明明这些过去经常做的事情,只是因为多了一个人,一切都变得很不一样。嘻嘻。她突然觉得他们两个有点像韩剧《浪漫满屋》里面的男女主角。

  看,他正在屋子外头修剪杂草,而她则在里面擦拭玻璃。这种感觉,真的好幸福唷。

  “楚楚,楚楚,你在发什么呆呀?”放下修剪刀,张旭在她呆滞的小脸上晃了晃手。

  “哈??没,没什么。我。我去那边擦。擦玻璃。”回过神,楚楚为自己的胡思乱想稍稍脸红。她怎么觉得自己最近好像白痴一样,老是在他面前傻笑。

  她手忙脚乱地拿了张高脚凳,走到另外一边的窗户下,踩上去踮起脚尖,开始卵足了劲死命地擦拭,像是要把自己的不知所措也一并擦点。

  其实,张旭并不觉得她傻,只是她发呆的样子让他很不习惯就是了。还是俏皮捣蛋比较适合她,不过,说真的,他甚至有些怀恋她叽叽喳喳的声音,还有惊人的高分贝尖叫。

  他刚想到这里,突然真的从背后发出一声,

  “啊!!!”一不小心从凳子下掉下来,李楚楚害怕地闭上了双眼,屁屁等待接受地板无情的蹂躏。

  几乎是同时,听到她的叫声,他马上扭身快跑,纵身一跃,接过她下滑的身子,安全落地。“楚楚,你没事吧?”虽然他很怀恋她的聒噪,但是发生在这种状况下,还是少出现的好。

  没有预期的痛苦袭来,楚楚有些讶异,接着头顶上传来他焦虑不安的声音,于是她微微张开眼。看见自己被他牢牢地抱在怀里面,他的眼睛深情地俯看着她,像是要用眼神来确定她的安然无恙。

  “我没事。”她想他一定很关心自己吧,否则怎么会有那种表情。

  镇定下来之后,疑问也涌上楚楚的心头。

  “阿旭,你怎么反应那么快,而且一下子就跑到我身边来了?”因为之前害羞的原因,她特地选了个离他稍稍有些距离的位置,所以,他到底是怎么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跑到她这里,然后又实实在在地把她接住呢?他是怎么做到的?

  糟了!为了就她,情急之下使用了轻功,这下子该怎么解释才好?

  张旭不敢直视她天真无邪的的眼,轻柔地放她下地,然后捡起她因滑落而甩掉的毛巾,直接伸出长长的手,把她刚刚没有抹完的地方抹干净。

  楚楚知道他是故意的,他的表情有些落寞,他不想回答这个问题,为什么呢?

  第一次,她鼓起勇气走到他的身后,从背后抱住他的腰,她感觉到他高大的身躯明显颤抖了一下。

  她的触碰让他有些惊讶,毕竟这么久以来,楚楚给他的感觉就是个容易害羞的女孩,她是在鼓励自己吧,他想。

  也许是该说实话了,既然他们已经在一起,他就不应该对她有所隐瞒,楚楚虽然平时大大咧咧的,但他知道其实她的心思比谁都要来得细腻,所以就算以后她不再问自己这个问题,她的心里还是会有些不安感存在,这并不是他希望看到的。

  “楚楚,你相信穿越时空么?”他把她拉到一旁,和她面对面坐下,握着她的大手不禁紧了紧。

  “恩。虽然我也喜欢写一些穿越素材的小说,但是基本上我觉得不太可能吧。怎么,难道你想告诉我你是几千年前穿越过来的大古董?”楚楚忍不住娇笑起来。

  “没错。”他的脸上有着前所未有的严肃,“我是从明朝穿越而来的,我是苏州人,家住苏州南浔镇,姓林,名怀生,家里以经营丝绸买卖为生,我从小就跟着我姑姑林晓晓练武,你刚刚见识到的就是轻功。”

  “开什么玩笑?”楚楚赶忙想从他的脸上寻找恶作剧的痕迹,可是,什么也没有。

  从她的脸色看来,张旭知道楚楚并不相信自己。

  有了,他有办法证明自己所说的都是实话。

  “楚楚你跟我来。”

  “阿旭,你要带我去哪里?”

  (八):尾声

  他拉着她走出了屋子外面,看了看周围,发现没有几个人后,他快速地将楚楚抱起来,然后脚尖一蹬地,两人瞬间离地过十米,他敏捷地一个转身,一下子跳到了二楼的阳台。

  楚楚本能地啊了一声,然后死死地闭上双眼。

  “楚楚,张开你的眼睛。”他的呼吸顺畅,似乎刚刚的飞升只是她的幻觉。

  李楚楚抱紧他的身躯,慢慢张开了眼,“天呀,阿旭你。”

  她还没说完,他又继续施展身手,从阳台掠过房前的草坪,飞到了另外一间较矮的瓦屋的屋顶。

  她这次看清楚了,阿旭就像暮光之城里面的爱德华卡伦,带着他的爱人在空中飞来飞去。当然,阿旭不可能是吸血鬼,要不然当初就不会差点因为失血过多而死翘翘。那么,难道他真的是古代人?

  两人一落地,楚楚马上将他拉到屋子里面,还紧张兮兮地把门关上,生怕别人发现他是个“千年男妖”。

  “阿旭,你真的是古代人?”

  “千真万确!”他点头。

  “那你怎么来的?”她有好多问题想要问。

  “我23岁那年不小心掉进了水里,魂魄离开肉身,来到现在这个躯体里面。”

  “23岁?那不是还比我年轻一岁!”楚楚的脸一下子黑了半边,果然,他果然还是个小鲜肉。

  “额。楚楚,现在我不是比你大6岁么,别介意这个。”就知道这个小笨蛋会在一这些有的没的。

  “好吧。”想他说得也有道理,算了,她也不是那么无理取闹的人。

  “那阿旭,你为什么要来现代?”不是她胡思乱想,她直觉认为这种八百年碰不到一次的事情之所以发生,肯定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才对。

  张旭的脸一下子红了起来,算了,说就说吧。

  “你知道城隍么?”

  “知道呀,不是掌管城池的鬼官么?像一些水鬼呀之类的,都是他管的。”由于工作需要,楚楚对古代的事也有一定的了解。

  “难道,你的穿越和他有关系?”不会吧,城隍连这个也要管,他管的还真宽耶。

  “没错,是他送我来的,他告诉我,我必须跨越千年来到二十一世纪找寻我前世的未婚妻。”他目光炯炯地看着她。

  他的眼神让楚楚的心跳加速,她有种美好的预感,于是她红唇微启,“那么,你找到吗?”

  他笑了,笑得非常温柔,“我找到了,就是你,我最爱的楚楚。”

  她好开心,因为他承认了自己是他最爱的人呢!慢着,她还有其他问题。

  “阿旭,你是因为我才来到这里,可是为什么我们前世的时候没有直接在一起呢?”

  “因为你前世注定活不过十七岁,所以我根本连见都来不及见你第一面,但是城隍说过我们是月老绑在同一条红绳上的佳偶,因而我必须来到二十一世纪才能与你再续前世之缘。”

  “哈??”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前世竟然那么歹命,李楚楚有些呆住。不过还好,这一世她还活得好好的,没病没痛。

  “呵呵。”在一起这么多天,从她的神情中,张旭也不难猜到她到底在“哈”什么。

  吐了吐舌,李楚楚有些窘迫。

  “那么,你知道我的前世是个怎么样的女子么?”她好好奇,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生活在明朝会是怎么样。

  张旭努力回想爹娘,还有晓晓姑姑与他说过的所有关于柳梅儿的话。

  “你以前姓柳,闺名梅儿,是京都商贾柳无天的女儿,家里做的是酒楼生意。你的爹很朴实无华,你的娘温柔似水,他们整天打打闹闹,却是非常恩爱。你是柳家唯一的闺女,你父母又疼你入骨,所以从小就有些刁蛮任性,却也天真可爱。记得我姑姑告诉过我,她与你第一次见面是在你十三岁的时候。那时的你正在大街上骂一个非礼良家妇女的猥琐之人,他突然扑向你,你便反应极快地拿出随身携带的弹弓弹伤他的眼睛,然后趁他喊痛的时候又往他身上丢了几块不知道哪里捡来的石头,然后转身跑了。当时姑姑觉得你聪明伶俐,又正真勇敢,所以她千方百计与你爹爹定下契约,她当你们家酒楼主厨,而你,则要进林家当我的妻子。”

  “哈?原来我小时候这么野蛮呀?”

  “现在也没怎么变不是么?”张旭摸摸她扁起来的小嘴。

  “阿旭,你继续讲。”她很好奇后来发生什么事。

  “姑姑厨艺了得,所以你爹的酒楼也因此门庭若市。可惜的是,你十七岁那一年又一个人溜出府玩,阴差阳错地掉入池中,在呼救无门的情况下,就这样香消玉殒了。”

  听到这里,李楚楚不禁发出一声惋惜轻叹。

  她这么早就离开人世,而她的父母又视她如掌上明珠,那么他们应该会很伤心吧,她前世真的是很不懂事,很不听话,有个这么美好的家庭还不好好珍惜,所以上天才会在这一世惩罚她吧,让她生活在一个不再和谐的家庭里面。爸爸妈妈以离婚收场,她一个人夹在中间,去这边也不是,去那边也不是。后来他们各自有了新的家庭,她便自然而然成为最多余的那一个,害她不得不早早离开他们,自己独立生活,免得大家都尴尬。

  “阿旭,你喜欢我是因为我是柳梅儿转世吗?”不是她小气,但是与柳梅儿相比,她可是输了上千年才和他扯上关系耶。

  “当然不是!”他对她心动的时候还不知道她前世是柳梅儿,这件事他比谁都清楚。

  “难讲喔~柳梅儿是你姑姑为你挑选的妻子,而且,能让你姑姑千方百计都想拐上府,她应该长得不差才对。”她有些不是滋味,虽然柳梅儿是自己的前世,但她心里还是忍不住冒出酸酸的醋意。

  明白她的担忧,他执起她的手。“楚楚,你忘了么,我从来就没见过柳梅儿。所以对我来说,柳梅儿只是一个名字,而你,李楚楚,才是我爱情路上的全部记忆,你懂么?”

  他的回答让她一颗悬着的心安定了下来。她主动抱着他,“阿旭,谢谢你来到这里,来到我的身边。”因为他的出现,她懂得了幸福的意义,她学会了依赖除了自己以外的人,更重要的是,因为他,她开始不去介意爸爸妈妈的漠不关心对自己的伤害,因为她拥有了他,这一切苦难都算不了什么了。

  他轻吻她的额头,“不,谢谢你,是你让我知道缘分原来是这么美妙的事物,无论两个人的距离有多么遥远,无论他们相隔多少年,只要缘分还在,他们终究能够重逢。所以无论你在哪里,我都会找到你,我们今生一定会在一起!”

  虽然他们前世无法厮守,但是他们的缘却没有因此而决断,所以他来了,来到这个完全陌生的世界里面,被她所救,与她相识,相知,相爱,这一切,不是缘分又是什么呢?

  她好感动,眼前这个男子是那么的有魄力,她闭上双眼,安心地待在他的怀中,知道他一定会用一生的时间来守护自己。